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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南宁分行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系统维保项目(GXTZ-ZB-2026第(245)号)更改通知(一)

来源:同泽工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8 1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26第(24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南宁分行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系统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二、更改信息

更改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改内容:

项号           更改项                  更改前              更改后

        

1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

12)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6)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7)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中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适用”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中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适用”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文件无效。

6)未对磋商应答文件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1)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2)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3)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中规定的“附件2——磋商/分项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采购邀请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3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2026年5月6日15时00分

   

2026年5月11日15时00分

   

更改日期:2026年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做相应的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xtzfz.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古城路15号           

项目联系人:唐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55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项目联系人:韦婷、黄艳艳        

联系方式:0771-807550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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