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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美食餐厅招标采购(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同泽工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7 18:30



项目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美食餐厅招标采购(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Z-ZB-2025第(5)号

2.项目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美食餐厅招标采购(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无 。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美食餐厅招标采购

1项

选取1家餐厅经营企业为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罗文校区提供食堂承包经营服务,为期3年,经营期间由食堂经营者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具体需求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需求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尚在有效期内的原《食品卫生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或餐饮服务经营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参与投标的将取消中标和承包经营资格,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众创中心。

3.方式:网上报名。

潜在竞标人必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475420971@qq.com),邮件需填写《投标单位领取资料登记单》。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联系供应商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文件工本费于获取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竞标人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公司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并确认报名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2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14日09时30分后

2.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1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开户行行号:10561104101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xtzfz.cn/)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项目联系人:严华      联系电话:18977188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

联系电话:0771-4305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1-4305766/18587902850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整层 电子邮箱:tzgf18070940594@163.com    联系电话:0771-5389295    传真:0771-5510830 版权所有: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桂ICP备11002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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