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内湖湖底美化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人为广西旅发邕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白沙湾区域
建设规模: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内湖水系统规划水系面积约138000㎡。
本项目估算价:95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内湖湖底、驳岸(湖体沿岸部分)、湖底美化设计及施工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最终方案为准)。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GXTZ-ZB-2025第(843)号,标段(包)名称: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内湖湖底美化工程EPC设计施工一体化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方案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项目中含有水下涂装工程或水下防腐工程或海洋工程涂装内容的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前。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gxygcg.com)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4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以上费用缴后不退。
4.5缴费方式:
4.5.1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投标人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4.5.2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投标人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充值。
4.5.3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4.5.4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
https://www.gxygcg.com/front/channel/8927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771-5581051、5715031、558105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专业工程费、暂列金额、设计费、甲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的20%(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并按照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完整资料后30天内支付)【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需依据发包人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办理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当月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定的工程量的85%支付,合同外(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累计增加的变更金额在合同价的10%以内(含10%),按照当期计量的80%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xtzfz.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gxygcg.com)(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旅发邕旅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 | 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
邮编: | 530200 | 邮编: | 530200 |
联系人: | 张双林 | 联系人: | 戚可馨 |
电话: | 0771-4950989 | 电话: | 0771-43057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84425129@qq.com |
招标人:广西旅发邕旅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同泽股份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