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gxtz-zb-2021第(152)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元整(¥2820000.00)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劳务外包服务采购1 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2021年5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tzfz.cn/)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地址: 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 韦工 150772336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联系方式: 雷裕清 18778052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裕清
电 话:1877805297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