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修改通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服务用房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1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研服务用房改造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TZ-ZB-2022第( 401 )号                              

建设地点: 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建设规模: 科研服务用房及卫生间改造、广场及其周围铺装、地面硬化、绿化、照明、电气、排水等内容 ,科研用房改造面积:1452.23平方、卫生间改造面积:53.4平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壹佰伍拾捌万贰仟贰佰捌拾陆元捌角壹分  小写:(1582286.81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具备资质,:竞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完成的类似的项目。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建筑工程专业类别的中标通知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3.6列入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建筑工程专业类别的中标施工单位范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 7 月 27 日至2022年 8 月 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购买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大厦1号楼507)

方式:磋商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由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4)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现任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内容。以上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采购文件(不含图纸)工本费每本 300 元,不邮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应截止时间: 2022年 8 月 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授权证明,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银行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xtzfz.cn/Default.aspx)(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市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1801-18031805

    编:

    编:

  人:郭工

  人:雷工

    话:0771-3394835

    话:0771-3303803

    真:

    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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