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Z-ZB-2022第(579)号
项目名称:一次性呼吸管路、引流袋系统采购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A分标45.8238万元;B分标17.2368万元
最高限价:A分标45.8238万元;B分标17.2368万元
采购需求:
A分标 | |||||||
序号 | 耗材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用途 | 是否属于专机专用耗材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分项最高限价(元) |
1 | 一次性呼吸管路 | 1166 | 套 | 用于与呼吸机、湿化器、雾化器配套使用。 | 否 | ▲1、适配于各种呼吸机型号; ▲2、婴儿型管路(双加热型)。 ▲3、组成:由呼吸管路、加热丝、连接管路、延长管路、集水杯、湿化水罐呼吸机接头、CPAP接头等组成; ▲4、无菌提供。 | 458238.00 |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B分标 | |||||||
序号 | 耗材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用途 | 是否属于专机专用耗材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分项最高限价(元) |
1 | 引流袋系统 | 4104 | 个 | 用于临床科室及手术中或手术后患者一次性引流体液使用。 | 否 | ▲1、规格:1000ml; ▲2、产品描述/主要组成成分:产品为袋式的收集容器。通过体外管路与引流导管连接,形成密闭的引流系统; ▲3、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4、需适用于我院负压0.03kpa-0.06kpa使用; ▲5、需提供配套使用的引流管路及引流架等相关组件。 | 172368.00 |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一年内按本合同总额完成送货及结算货款,本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未能按合同总额履行完送货及结算货款的,按实际送货量结算货款,本合同终止;B分标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一年内按本合同总额完成送货及结算货款,本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未能按合同总额履行完送货及结算货款的,按实际送货量结算货款,本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的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各竞标人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分标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分标。
7、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信誉及荣誉证书对本次投标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2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4层407)。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及委托期限,进行现场报名;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联系电话0771-559009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2年8月2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2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评委到达评标现场并开始评标为准)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xtzfz.cn)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2860504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4层407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曾文君 电话:0771-559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文君 电话:0771-5590098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