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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智慧公路系统服务采购[GXTZ-ZB-2022第(653)号] 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20:33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就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智慧公路系统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TZ-ZB-2022第(653)号

三、项目内容:根据公路业务要求,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南宁市智慧公路系统服务包括南宁市智慧公路PC端、南宁市智慧公路APP端和微信小程序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

五、报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22年9月26日至 2022年9月2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第八事业部)

3、售价:如需邮寄,请将工本费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84425129@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填写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完毕后将会以到付的形式邮寄采购文件给报价人(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公对公转账或者电汇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帐号)。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七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支行;

银行帐号:2102 1160 1930 0155 940。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戚可馨、左玲;电话:0771-2632599。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人应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5: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响应文件邮寄,报价人可选择邮寄响应文件。邮寄响应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选择邮寄的报价人需将密封包装好的响应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第八事业部;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戚可馨;0771-2632599。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价人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响应文件顺利送达我公司,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接收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我公司的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报价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5)报价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

(6)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报价人在邮寄包裹上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报价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3、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报价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报价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报价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报价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询价小组将通知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报价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报价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询价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响应文件无效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选择邮寄的报价人其签到时间以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中将对报价人标注“邮寄”字样。

5、报价人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否决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八、询价保证金(人民币):无。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5-8号

联系人:李克;电话:0771-58576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项目联系人:戚可馨、左玲;电话:0771-2632599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xtzfz.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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