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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教学租车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15:06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教学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A座1806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Z-ZB-2022第(939)号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教学租车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两年

5.最高限价:980000.00元

6.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选定成交单位数量

实施地点

2023-2024年教学租车服务采购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2家

主要在南宁市区及广西区内各教学点。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其他要求:无(根据项目情况填写,没有填“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A座1806室

方式:现场获取,由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一份前来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因目前情况特殊,如需前来报名请先拨打电话:17677661239。

售价:每套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A座1806室。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另提供手持资料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必须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30分后

2.地点:南宁市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A座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xtzfz.cn/

3.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广西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  0771-557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1801-1803、1805号

项目联系人:覃爱选

联系方式:0771-5624099,18778040496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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