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修改通知

桂林某单位8#楼拆除工程

发布时间:2022-10-12 16:40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桂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桂林某单位8#楼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2-VGBSBF-G3009(01)

三、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000平方,地上4层建筑,主要内容1.建筑物拆除。2.拆除后地面整修硬化。

 1.建设地点:桂林市。

2.建设规模:本工程桂林某单位8#楼拆除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建筑、拆除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66798.82元

4.要求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供应商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谈判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七)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2、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特别说明:1. 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响应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说明函所述内容是否成立,谈判小组有权进行判定。

2. 以上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所述“3年”是指从谈判日起算的前三年。如谈判日是2022年5月31日,谈判日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19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1日;谈判日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19年5月3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至2022年10月18日17:30止。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委托代理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4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594151050716039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勘察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无标前答疑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谈判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五楼

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0773-7595050

采购人:某部

地址:桂林市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773-2282253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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