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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土方平整[GXTZ-ZB-2023第(63)号]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8: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土方平整(工程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产投智创经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TZ-ZB-2023第(63)号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海城路9号

       建设规模:回填方量:约18万立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技术任务书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为准。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产经开海城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平整(无需外购土、由中标人自己协调场地周边范围取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方场内运输回填平整压实、挖方及填方边坡的修整。2.清理软弱土层及淤泥。 3.负责施工区域内本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及土方车辆管理(包括收方、计数、接车、调度指挥等)。4.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施工排水沟、临时道路出入口建设及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临时施工围墙、车辆出入冲洗设施及设备、喷淋、洒水设施、慧眼系统等)。5.其它事项:配合招标人工程师下发的其他指令及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办理本工程土方挖运的一切手续(不增加工作酬金)。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石方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10 日至2023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事业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获取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交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不需要提供)。

       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备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收所有资料复印件1套且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xtzfz.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产投智创经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室

邮 编:


邮 编:

530200 

联 系 人:

梁明震

联 系 人:

戚可馨

电  话:

0771-5840889

电  话:

0771-2632599

传 真:

0771-5840889

传 真:

0771-55108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4425129@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支行 



账 号:

914501007597889649 

 

招标人: 南宁产投智创经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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