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监狱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釆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3-C3-001812-GXTZ
2.项目名称:南宁监狱职工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伍仟玖佰玖拾玖元肆角壹分(¥2495999.41元);
其中A分标: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玖仟陆佰叁拾捌元柒角贰分(¥849638.72元);
B分标: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零玖佰零肆元壹角整(¥720904.10元);
C分标: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伍仟肆佰伍拾陆元伍角玖分(¥925456.59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A分标:蔬菜、瓜、菇豆制品、素菜类、肉、禽类、海、河鲜类、米粉、熟食类、蛋类采购1项;B分标:饮料类、米、面、油、豆类、调料类、调味料类、干货类、水果类、一次性包装类、日用品类、清洁剂类、其他类采购1项;C分标:代餐食品类采购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分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B、C分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食品配送的供应商,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 20日09时30分00秒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00秒后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磋商,但只能成交一个分标。评审顺序为:ABC
2.磋商保证金:A分标:捌仟元整(¥8000.00元);B分标:柒仟元整(¥7000.00元);C分标:玖仟元整(¥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0159415105071603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tzfz.cn/)。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2号
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771-2190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十八层
项目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857788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