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修改通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某单位2023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整治项目(项目招标编号:2023-JWGXJD-G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7: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2023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整治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2023-JWGXJD-G1001

建设地点:某单位内

建设规模:某单位2023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整治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贰仟陆佰壹拾壹元陆角肆分(¥502611.64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一切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6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十八层第二事业部)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3)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有关人员(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后退回,除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外,其他人员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5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十八层)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本人(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tzfz.cn/、军队采购网 http://www.plap.mil.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581号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十八层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雷工

电    话:19968399605 电    话:1857788994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网    址: / 网    址:/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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