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街道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第八事业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8 月 03 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Z-ZB-2023第(432)号
2.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街道2023年土地开垦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街道新联村、华联村等。
5.建设规模:30.40公顷(456亩)。
6.招标范围:园林、林地、草地以及坑塘水面等土地开垦后地类为耕地,新增耕地不低于29.488公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预算金额:约1800.00万元
8.质量要求:按照《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则按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质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的文件规定,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9.资金来源:以总承包形式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作为项目承建单位(实施主体),承建单位(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全额出资。中标人负责项目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群众协调补偿、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申报验收入库等。
10.合同履行期限:土地开垦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外业施工工作,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不低于29.488公顷的市级竣工验收并完成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及报备入库工作;后期管护期3年(自通过占补平衡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指标报备入库、确认指标获取收益后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且同时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招标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第八事业部)。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获取;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室;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获取材料以及转账底单截图发至871195819@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人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以公账对公账的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将工本费转账或电汇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帐号,银行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六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支行;银行帐号:2102 1160 1930 0154 515;开户行号:102611011600。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开标厅。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www.gxtzfz.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jkq.nannin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 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2号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 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1层11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罗彩华 联 系 人:戚可馨
电 话:0771-4739495 电 话:0771-2632599
传 真: 传 真:0771-2632599
八、监督管理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0771-4516710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