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已由某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单位零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3-VGBSCE-G1001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
合同估算价:255890.83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要求工期:无固定工期,需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施工企业。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 1 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5楼获取招标文件,填写《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获取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3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4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5加盖公章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6加盖公章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5.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5.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5.5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账号:45001594151050716039,到账情况以开标时银行账户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5.6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7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5楼】开标室,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tzfz.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方式:0773-208008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B栋5楼
联系人:秦工
电话:0773-759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