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对教育路3号原旧房拆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项目名称:教育路3号原旧房拆除工程
2.2项目编号:gxtz-zb-2020第(99)号
2.3项目地点:南宁市教育路3号
2.4上限控制价:838673.03元(其中含保险专用资金35800元)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拆除教育路3号原旧房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2号楼附楼共4栋楼,其中20号楼拆除面积808.68㎡、21号楼拆除面积850.65㎡、22号楼拆除面积808.14㎡、22号楼附楼拆除面积507.15㎡,合计2974.62㎡。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包
3.1资质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房屋拆除工程(或拆迁工程)等相关专业经营范围许可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个单个拆除项目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单个拆除项目拆除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项目(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准)。
3.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dn4.gxzjt.gov.cn:1141/webinfo/default.aspx查询的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7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2人。
3.8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到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7层17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⑥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本次磋商文件不接收邮购方式发售。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8层)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 地址: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18层 |
联系人:郑工 | 联系人:陈琛 |
电话:0771-5815334 | 电话(传真):0771-5349833 |
| 邮箱:gxtzbb@126.com |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