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z-zb-2021第(128)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元整(¥752000.00元)
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2家供应商,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服务采购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 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xtzfz.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15077233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联系方式:雷裕清18778052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裕清
电 话: 1877805297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