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于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栋2单元501室]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gxsw-gxtz-zb-2021第(199)号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8万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与采购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2021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应符合:本项且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准。残疾人福利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广东大厦18层)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购买。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栋2单元501室]开标厅
1.时间:2021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后,评审专家到齐后开启。
2.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栋2单元501室]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为:45001594151050716039;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
地 址: 灵山县城三海街道办海峰路130号
联系方式:0777-6425563
名 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18层
联系方式:周工 0771-5386342
项目联系人:周 工
电 话: 18577816563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